2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落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图图记忆小口诀:
社会救助甚关键,临时监护不能少,福利机构来设立,成果荣誉切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