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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惠州市教育局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武汉79人】

未知 | 2024-10-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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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13所,此次参加招聘有9所(惠州市第一中学、惠州中学、惠州市实验中学、惠州市华罗庚中学、惠州市东江高级中学、惠州市第八中学、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惠州学院附属学校、惠州市特殊学校),学校均坐落在惠州市的主城区。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4年10月至11月赴武汉、南京、广州等地公开招聘224名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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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

  分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两类确定招聘对象。

  优秀教育人才岗位招聘对象: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即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招聘对象:2025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即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以上的,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应聘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应聘者;被开除公职的应聘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应聘者,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应聘者;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应聘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聘者;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者;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应聘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应聘者。

  8.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年龄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10.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武汉场)(南京场)(广州场)。

  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岗位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1.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网上初审→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应聘者名单、应聘者确认参加考试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现场资格复审、验原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拟聘用应聘者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2.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网上初审→发布面试通知(含通过初审应聘者名单、应聘者确认参加面试并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综合能力测试+试教)→公布总成绩→现场资格复审、验原件、发放《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知书》→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拟聘用应聘者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试教等环节。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教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试教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

  相关说明:“综合能力测试”“试教”任一环节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二)报名

  采取网络系统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计划在武汉、南京、广州等地设置考点,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的1个职位。计划按武汉——南京——广州的顺序组织报名,前一个考点未招聘到的岗位可根据实际调整到后续考点进行招聘。

  1.网上报名时间。

  武汉场:2024年10月16日8:30时至10月22日17:30时止。

  南京场、广州场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s627055c553aff.proxy.huizhou.gov.cn/)的“‘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出现有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管,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资格初审

  按照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以应聘者网上报名提交的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四)发布考试通知【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为笔试,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为面试(综合能力测试+试教)】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试通知【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的笔试,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面试(综合能力测试+试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应聘者名单,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五)考试确认【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为笔试确认,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为面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考试【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为笔试确认,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为面试确认】,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确认方式: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有关要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打印准考证:应聘者在考试前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并妥善保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验原件)。

  (六)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的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综合能力和专业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公布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

  3.查分: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须于规定时间内填写《应聘者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4.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公布入围面试应聘者名单,并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入围面试的应聘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可以立即携带《资格审核不通过告知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办公室”向惠州市教育局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2.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知书》, 并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知书》参加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资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可以立即携带《资格审核不通过告知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办公室”向惠州市教育局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3.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应聘者资料如有作假,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的应聘者取消面试资格,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应聘者取消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

  (1)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一式1份)。

  (2)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的准考证、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面试通知书。

  (3)《“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5)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应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现场审核人员(用于贴《面试通知书》或《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知书》)。

  (6)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应聘者为研究生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拟聘用应聘者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7)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请在现场资格复审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属于师范类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或本科师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教育类研究生或本科师范生专业的有关证明资料。注意:拟聘用应聘者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应聘者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符合加分的应聘者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④凡是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责任自负。出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将根据成绩(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为笔试成绩,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优秀教育人才岗位

  (1)形式:以讲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

  (2)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中小学学科文化知识传授能力。

  (3)面试成绩确认: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内“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2.急需紧缺人才岗位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面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试教”任一环节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1)“综合能力测试”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面试的第一天进行,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素养、思维方式、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心理品质等,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本考试时段内“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2)“试教”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面试的第二天进行,以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中小学学科文化知识传授能力。讲课时间为8分钟。

  “试教”成绩确认:“试教”成绩在本考试时段内“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九)公布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者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应聘者名单,并告知面谈签约的有关事项。

  相关说明: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面试成绩70分以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试教成绩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谈签约人选。

  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聘者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者以试教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如试教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若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加试以考察应聘者综合素养的方式组织,时间为5分钟,以提问方式进行。

  (十)面谈签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相关说明:

  1.因面谈签约需要,请入围面谈签约的应聘者带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因出现入围面谈签约应聘者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的面谈签约时间内签约等情形而导致面谈签约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签约其他应聘者(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面试成绩70分以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试教成绩70分以上)。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聘者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者以试教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如试教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若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加试以考察应聘者综合素养的方式组织,时间为5分钟,以提问方式进行。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在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执行,由惠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七、拟聘用应聘者公示

  经核准后,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应聘者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应聘者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面试成绩70分以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试教成绩70分以上)。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聘者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者以试教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如试教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若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加试以考察应聘者综合素养的方式组织,时间为5分钟,以提问方式进行。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应聘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此次参加招聘的9所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任教。学校根据分配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应聘者的有关编制、聘用手续。

  拟聘用应聘者需与所分配的学校签订在惠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资格。应聘者违反报名要求多报考点或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应聘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如“保过班”“协议班”等),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惠州市教育局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何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s627055c553aff.proxy.huizhou.gov.cn/。

  (二)监督电话:

  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2-2691522。

  附件1-1.(武汉职位)“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武汉场).xls

  附件1-2.(南京职位)“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南京场).xls

  附件1-3.(广州职位)“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广州场).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371/post_5371528.html#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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