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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公告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4-3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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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对公开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人员,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原报名缴费渠道予以退费。具体情况如下:

  1.咸宁日报社“视频制作”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2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取消。

  2.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岗”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2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取消。

  3.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1”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0人,岗位取消。

  4.咸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医生”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2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取消。

  5.咸宁市中心医院“临床医师”岗位招聘23人,报名并缴费68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核减为招聘22人。

  6.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师5”“教师21”“管理岗1”岗位各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0人,岗位取消;“教师2”“教师25”“管理岗2”岗位各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均为1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取消;“教师10”“教师11”“教师34”岗位各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均为2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保留,不予核减。

  7.通城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职员”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2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保留,不予核减。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rsj.xianning.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28_26086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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